社交平台
首页有色首页钼系镍系钴系钒系钛系稀土铜系稀土硅系镁铟锡镓锰系铬系锑系
作者:中钨在线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更新时间:2016-3-31 16:24:48

男子无证开采稀土矿获刑,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出台

广西平南县一男子为获利,没有办理采矿证就伙同他人开采了60吨稀土矿。3月30日,平南县法院举行宣判大会,依法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刘某辉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起,被告人刘某辉伙同王某键、梁某(已判刑)等人经密谋后共同出资,在未取得合法采矿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宗某升、黎某华、黎某林、马某勇等人(已判刑)在平南县大新镇大旺村某山岭非法开采稀土矿。经鉴定,被告人采得稀土矿约60吨,价值160万元,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2247.2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辉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伙同他人擅自采矿,造成矿场资源破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非法采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辉犯非法采矿罪罪名成立。综上所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南方省区稀土资源较为分散,其离子型稀土矿也容易开采,矿区大多在山里,盗采稀土非常隐蔽,违法矿物原料十分充裕,非法利用这些矿源充当废旧稀土生产的现象更是屡禁不止。严重冲击着本已脆弱不堪的稀土市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工作提出政策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

稀土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将有利于规范我国稀土产品的生产、流通、出口,严厉打击无法追溯到来源和去向信息的稀土矿产品的非法生产、流通及出口,有效解决黑稀土猖獗、屡禁不止而引发的扰乱市场秩序、打压稀土价格的问题,使非法盗采和来源不明的稀土矿产品无处收售,将黑稀土扼杀在摇篮之中。

男子无证开采稀土矿获刑

 
  • 上一个文章:
  • 文章录入:huan    责任编辑:huan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阅读量: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25号3楼;邮编:361008
    电话:0592-5129696,0592-5129595;传真:0592-5129797;Email:sales@chinatungsten.com
    主办单位:中国钨业协会 厦门中钨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闽B2-20090025 闽ICP备05002525号
    Copyright © 1997 - 2016 中国钨业新闻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