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务部公布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88号 【发布日期】2009-1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发布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者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26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2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1340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43 锡及锡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2.1 锑及锑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5.75 钼及钼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2.55 铟及铟制品 吨 233 白银 吨 5100 磷矿石 万吨 150 轻重烧镁 万吨 133 滑石 万吨 61 矾土 万吨 93 碳化硅 万吨 21.6 甘草及制品 吨 6500 氟石 万吨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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