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初裁天津国际镁业原镁反倾销税为零
据美国商务部初期复审结果显示,天津镁业国际有限公司(TMI)早2009-2010年间出口至美国的纯镁产品将不会被课以反倾销税。 5月31日落实的商务部初期裁定的覆盖期为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商务部提醒道:“经过初期裁决,一致认为在行政复审中唯一做出反馈的中国镁企—天津镁业国际有限公司在复审期间内并没有低于正常价值销售原镁至美国市场。” 商务部还表示,零反倾销税的初期裁定结果在正式执行前还需进行一轮终审。商务部表示将在120天之内公布最终的裁定结果。 而该公司在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出口至美国的原镁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0.73%,另外在这之前,该公司所需支付的税率为中国输美原镁被普遍征收的111.73%反倾销税率。 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镁产品自1995年5月份开始被课以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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