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平南县三项措施保护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
为加强对稀土等实行保护性开采矿产资源的专项整治工作,日前,平南县人民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治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
一是实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联合环保、安监、工信、林业、公安、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执法队伍,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是建立协管员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国土所对所有矿区逐一设立矿区监管责任牌,注明矿区名称、监管责任主体、协管员姓名和举报电话等内 容,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非法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行为的苗头,立即制止,切实把非法采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各相关乡镇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组成执法巡查队伍,联合县巡查执法组,设立固定检查执法点,在辖区内 开展经常性的动态巡查,严厉查处和打击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或利用修路弃土提炼稀土矿的行为;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不经许可运走施工段的泥土,以确保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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