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稀土 劫货黑吃黑
近日,清新县公安局龙颈派出所在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中,成功抓获3名分别涉嫌非法采矿罪、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缴获用于非法开采稀土矿的原料硫酸胺500公斤,起获稀土矿约600公斤。
6月18日,清新县公安局龙颈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其在6月16日下午,发现一个外号“华仔”的男青年伙同他人在清新县龙颈镇龙东村委会陂头村的山路上,殴打了一名外号“诸葛亮”的男子,并抢去“诸葛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接到线索后,龙颈派出所所长雷毅雄认为案情重大,立即向县公安局汇报,并组织精干警力对该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经半个月侦查,民警发现陈某华(外号“华仔”男,32岁,清新县龙颈镇龙东村人)在2011年期间曾经在龙颈镇龙东村委会“山猪窿”(地名)非法开采稀土矿,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期间,停止了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2年4月至6月期间,罗某亮(外号“诸葛亮”,男,41岁,龙颈镇龙东村人)、杨某东(男,35岁,清新县龙颈镇人)伙同他人窜到“山猪窿”,在陈某华非法开采稀土矿的矿池上非法开采稀土矿。6月16日下午,陈某华发现罗某亮等人开采稀土矿后,纠集阿彬等六七名男青年在龙颈镇龙东村委会陂头村往“山猪窿”的山路上,对罗某亮等人进行殴打,并以该稀土矿场属其所有为名,抢走罗志亮等人提取的稀土矿约1000公斤,并要求罗志亮等人赔偿损失12400元。
7月2日,清新县公安局副局长卢梓星组织龙颈派出所民警在龙颈镇龙东村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华抓获,并传唤罗某亮、杨某东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华对其先后伙同唐某、沈某(在逃)等人非法开采稀土矿及伙同阿彬等人抢劫罗某良等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罗某亮、杨某东对伙同他人非法开采稀土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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