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吸并盘江煤电 盘江集团将直控盘江股份
先主动减资使盘江股份股权确权至债转股股东;再通过被吸收合并,完善盘江集团直控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盘江煤电步步撤离盘江股份,直到最后完全退出资本舞台——而其身后,则是4.57亿股盘江股份限售股将于2012年4月流通。类似运作思路,至少可以规避股权减持时多层持股结构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这在A股也非罕见。
盘江股份11月29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首次披露盘江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吸收合并盘江煤电,在该吸收合并计划完成后,盘江煤电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变更至盘江集团持有。所以,盘江煤电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在盘江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但盘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仍然是盘江集团。
上述计划要追溯至9月30日盘江股份一则公告。当日,公司接盘江煤电通知,盘江煤电已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拟减少注册资本,并拟将持有的盘江股份部分股权作为减资支付对价,支付给拟参与减资的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 。
据查,盘江煤电是根据国家债转股政策于2002年11月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盘江集团持股比例为53.46%。国开行、信达资产、华融资产以拥有的债权出资,原股权比例分别为31.40%、8.42%和6.72%。2003年7月,国开行将持有的盘江煤电31.40%股权全部转让给兖矿集团。2004年3月,信达资产将建设银行授权管理的7072万元出资(股权比例2.65%)分立还给建设银行,信达资产持股比例调整为5.77%。
当日公告中,盘江股份表示,本次减资完成后,兖矿集团等不再持有盘江煤电的股权,盘江煤电将成为盘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股权架构更加明晰。
至11月24日,盘江股份又公告,接到控股股东盘江煤电通知,拟减少注册资本至14.27亿元,并将其所持有的1.9亿股公司股份以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方式变更为兖矿集团等股东持有。
此次变更后,兖矿集团、华融资产、信达资产和建设银行将分别持有盘江股份11.60%、2.48%、2.13%和0.98%的股权,控股股东盘江煤电的持股比例将由原来的41.39%下降至24.2%。
同时,盘江煤电减资程序完成后,将成为盘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盘江集团现持有盘江煤电53.46%股权。作为盘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盘江集团在此之前直接持有公司34.48%股权,并通过盘江煤电间接享有公司22.13%的权益,合计为56.61%。此次减资完成后,盘江集团通过盘江煤电间接享有公司的权益增加至24.2%,合计享有公司权益增加至58.68%,其直接持股比重也将超过盘江煤电,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此前资料,盘江煤电所持有的4.57亿股盘江股份股票目前为限售股,预计2012年4月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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