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V成全球首家“碳中和”指定经营实体
DNV宣布与北京环境交易所达成自愿碳减排协议,其中国气候变化&环境服务部成为全球首家实现碳中和的指定经营实体(DOE)。DNV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授权的DOE,在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推动中国绿色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DNV近日通过北京环境交易所向中国本土一家风力发电场购买了54吨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用以抵消其中国地区从事气候变化和环境服务的员工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1日期间由于商务航空旅行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根据DNV于2009年初在全球上线的商务旅行碳足迹计算器的记录,在2010年全年和2011年截至6月31日的期间内,DNV中国气候变化与环境服务的员工由于商务旅行共排放了53.952吨二氧化碳,主要是源于其项目审核员因为公务在中国境内出差搭乘飞机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航空旅行是我们作为公司在运营中产生二氧化碳排放的最大来源。DNV于2009年在全球范围内推出了商务旅行碳足迹计算器。我们CEO麦恒力博士要求每一名员工都必须忠实地记录他们每一次的商务旅行。今天我们所做的是迈向碳中和的第一步,”DNV气候变化与环境服务东亚区总经理赖志强先生说,“此举表明我们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授权的独立经营实体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是非常严肃、认真的,同时也表明我们致力于支持中国碳市场和低碳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应对气候变化、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即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将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50%,到“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要下降17%。中国在碳标准的制定、碳市场的建立以及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去年,中国首个碳减排标准-中国自愿碳减排标准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正式发布。
“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并非常尊重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方面所做的努力并取得的成就。作为《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最早授权的指定经营实体,DNV气候变化与环境服务部自2006年起就进入中国市场,提供CDM项目的审定和核查服务。中国市场占DNV全球CDM业务的30%。我们将一如既往发展DNV作为独立第三方DOE的角色,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以帮助他们在国际碳市场建立信任和增加美誉度;同时也为中国本地的碳市场发展做出贡献。”赖志强总经理接着说道。
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助理龚俊松先生如此评价DNV的碳中和之举,他说:“我非常感谢并欢迎DNV在碳中和方面做出的努力。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我们对气候变化做出的承诺是严肃的。我们的碳市场还处在初建、探索期,非常需要如DNV这样的国际领先专业机构参与。我也非常希望DNV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指定经营实体,碳中和领域的先行者,能够起到示范效应,吸引更多的机构/公司参与到中国的自愿碳减排市场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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