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河南分公司“避峰就谷”节支110万元 截至目前,中铝河南分公司实施“避峰就谷”生产模式两个月以来,环比降低外购电成本110万元。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自2011年1月1日起,中铝河南分公司外购电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谷段”外购电价格为0.28057元/千瓦时,而“峰段”、“尖段”的外购电价分别达到0.8079元/千瓦时和0.9065元/千瓦时,谷段与尖、峰段的电价相差近3倍。为充分利用好分时电价政策,河南分公司在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利用不同用电时段的电价差,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用电成本。 在河南分公司统一安排下,水电厂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政策,加强同各生产单位的沟通,进一步优化、完善“避峰就谷”生产模式。为实现对企业整个电网的科学调度、精心指挥,作为电力中枢的电力调度室专门制作了数学模型图,绘制了各波段用、发电的生产报表及实时电力负荷曲线,并根据尖、峰、平、谷各段公司电力负荷情况,适时调度热电厂发电机“追峰避谷”,即在谷段,密切关注负荷定值情况,积极与生产部门协调,在保证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热电厂发电机负荷,使135MW机组负荷控制在80MW以下,力争从系统上多购电;在峰段,尽可能提高热电厂发电机发电负荷,减少与公司总负荷差值,实现“追峰”目标,确保生产顺畅。 河南分公司实施“避峰就谷”生产模式以来,谷段购电比例逐月增加,由2月份的32%、3月份的44%,增加至4月份的56%,外购电平均价也由2月份的0.52496元/千瓦时、3月份的0.44949元/千瓦时,降至4月份的0.40865元/千瓦时,2个月环比降低外购电成本110万元。
免责声明:上文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并无义务对其原创性及内容加以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参考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制作、转载、同意会员发布上述内容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认可、同意或赞同其观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决策之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异议,请联系相关作者或与本站站长联系,本站将尽可能协助处理有关事宜。谢谢访问与合作! 中钨在线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