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铜业进行远期外汇交易
精诚铜业于2011年元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进行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1年度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于2010年12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签订海外代付合同,融资金额2,697,584.99美元,支付进口原料电解铜的货款,融资期限为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3月24日。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为防范美元汇率变动风险,公司同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于2011年3月24日以美元兑 人民币6.62821的汇率水平购买2,709,724.12美元,以归还海外代付合同的到期本息;2011年2月2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 工区支行签订海外代付合同,融资金额978,020.40美元,支付进口原料电解铜的货款,融资期限为2011年2月22日至2011年5月23日,同时 以农行美元账户存款354,049.31美元作为该笔融资的保证金。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为防范美元汇率变动风险,公司同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于2011年5月23日以美元兑人民币6.5775的汇率水平购买626,909.45美元,以归还海外代付合同的到期本息。 2011年3月1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签订海外代付合同,融资金额995,435.80美元,支付进口原料电解铜的货款,融资期限为2011年3月18日至2011年6月16日。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为防范美元汇率变动风险,公司同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于2011年6月16日以美元兑人民币6.5650的汇率水平购买1,000,000.00美元,以归还海外代付合同的到期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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