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与鞍钢集团澳洲资产置换方案获澳方批准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钒钛)拟以持有的钢铁相关业务资产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拥有的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鞍钢集团香港 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资产为持有的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矿业类上市公司金达必金属有限公司(金达必)35.90%的股权)、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 亚)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资产为澳大利亚矿业类公司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卡拉拉)50%的股权,卡拉拉另50%股权为金达必持有)进行资产置换,上 述资产置换涉及澳大利亚外商投资评审委员会(FIRB)对金达必36.2%股权和卡拉拉50%股权转让批准事项,攀钢钒钛2月14日下午三点半从鞍山钢铁 集团公司处获悉,该事项已获得澳大利亚外商投资评审委员会(FIRB)对有关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达必的36.20%股权(截至2010年12 月31日此股比变更为35.90%)以及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持有卡拉拉的50%股权转让的批准,获得上述批准的前提是公司将:
支持西澳政府批准的Oakajee港口和铁路的开发建设,在Oakajee港可用时使用该港口运输卡拉拉项目的产品;对于合资各方计划在中国设立的球团厂,未经澳大利亚政府事先批准,不得变更该球团厂拟定的50:50所有权比例。
FIRB批准的附加条件是卡拉拉生产的产品通过铁路从Oakajee港输出,公司没有投资义务;按拟定50:50所有权比例在中国设立的球团厂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金达必的建设计划,目前尚处于分析论证阶段。
至此,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已获得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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