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维稳措施效应显现 重要商品价格回落
物价调控“组合拳”效应逐显,市场关于“12月CPI或回落”的预期也多了一分底气。
自11月中旬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物价维稳举措。北京、上海、广东、吉林等省市也纷纷出台具体细则。
11月29日~12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文件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商务部共同组成国务院督查组,赴山西、天津、江苏就落实国务院文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督查发现,有关地区市场秩序总体良好,重要商品价格有所回落,低收入群众生活得到较好安置。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目前食品类价格对于CPI的拉动作用已经趋稳,这也意味着年内CPI已接近峰值。不过,输入型通胀和热钱涌入等未知因素仍然需要在今后一段时间重点关注。
巩固成效,这正是价格维稳措施出台后所关注的重点。在上述三省市督检结束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要求有关省市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调控预案,稳定资金来源、充实调控手段,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调控监管力量,确保国务院确定的每一项政策都落到实处。
据新华社全国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行情系统监测,与前一日相比,18日,成品粮油、肉类、蔬果、禽蛋、水产品价格微幅波动;奶类价格微降。其中,监测的21种蔬菜中,11种价格下降,6种价格上涨,4种价格持平。
在各地加大物价调控的基础上,食品类价格已经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显现回落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数据,11月广东省CPI同比上涨4%,价格总水平趋于稳定。特别是食品价格环比回落0.8%,是5月以来的首次,其中鲜菜价格大幅下降19.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布的信息显示,12月10日,当地重点监测的37种主要农副产品价格与11月16日相比较“14降22升1平”,其中,多数蔬菜价格下降。
同比上涨5.1%——11月份CPI数据创28个月来新高,从构成来看,仍然还是食品和居住类价格涨幅较大,共同推动了CPI的上涨。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表示,12月份有很多稳定物价的有利条件。最有利的条件是国务院16条措施的效果会不断显现。另外,翘尾因素在12月份就没有了,这对拉低物价总水平也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曾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现在看不出来12月份会有“破5”的迹象。从现在整体的态势来看,12月份的物价形势会比11月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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