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安徽将限时淘汰落后有色金属产能
在日前工信部公布的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中,被涉及的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原池州冶炼厂)铅冶炼炉8台,产能2万吨;锌冶炼马弗炉1台,产能2万吨,年内将被淘汰。 工信部规定,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据悉,对这次被工信部公布的落后产能,安徽省将在9月底全面关停。安徽省将对列入实施差别电价的企业,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前,不得执行峰谷分时优惠电价,也不再享受相关行业优惠电价政策。对列入淘汰计划,但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装备),自淘汰截止日期起加倍实施差别电价。到今年9月底,列入淘汰的企业(装备)一律停止供电。 此外,安徽省经信委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按规定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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