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独立审理力拓案不违反《中澳领事协定》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3日在北京表示,力拓案目前正由中国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独立审理,处理方式并不违反《中澳领事协定》。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澳大利亚外交官无法全程旁听力拓案审理有违《中澳领事协定》。对此,秦刚表示,中方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以及《中澳领事协定》来处理力拓案。《中澳领事协定》的前提是尊重中国司法主权,中方有关部门的处理方式完全符合中国的法律,并不违反《中澳领事协定》。 “事实上,中澳双方一直就力拓案保持沟通,中方也及时向澳方通报相关情况。”秦刚说。 2010年2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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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案四被告承认受贿行为 胡士泰被控受贿两笔 3月24日消息 据《北京商报》报道,四名因受贿及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的力拓员工承认受贿行为。昨日及前日,备受关注的“力拓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第一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力拓集团中国区前首席代表胡士泰以及其他三名力拓员工——王勇、葛民强、刘才魁被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澳大利亚驻上海领事馆总领事Tom Connor在庭审后称:“胡士泰被指控接受了两笔贿赂,一笔为100万元人民币,一笔将近79万美元。他在庭上承认部分接受了这两笔贿赂。”除胡士泰外,另外三名被告也就受贿的指控认罪。 今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一中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胡士泰等四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数家中国钢铁企业巨额贿赂;另外,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多次获取中国钢铁企业的商业秘密,给有关钢铁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 据悉,本案的公开庭审只局限于受贿诉讼。而对于涉及国家商业秘密的部分将采取非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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