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改制时的资产作价符合市场法则
2009年11月26日、27日,有媒体刊发了《紫金矿业:改制国资贱卖调查》和《紫金矿业金矿储量疑云:改制前后储量相差25倍》等系列报道。报道称紫金矿业公司改制中存在“国资贱卖”,并质疑紫金矿业公司黄金储量增加过程系列等报道。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此发表声明称,此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对紫金矿业公司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并误导投资者。
一、紫金矿业公司改制过程中不存在“国资贱卖”情形 2000年,紫金矿业公司股份公司过程中,公司土地资产价值由具有A级土地估价资格的福建省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对评估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作了确认。矿权由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根据评估,截至1999年12月31日闽西兴杭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紫金矿业权益为8926.19万元,用于向改制后企业出资的部分为6862.80万元,超出部分在当时已由兴杭实业分回。另外,2000年1月1日至8月31日紫金矿业实现的净利润当时也由兴杭实业等公司老股东全额分回。 紫金矿业改制时的资产评估结果获得福建省财政厅确认,股份制改造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紫金山金矿原有储量已纳入评估作价,新增储量为股份公司运用创新技术和补充勘探所得 紫金山金矿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勘探后,根据提交的地质报告,福建省矿产储量委员会批准认定探明的金属储量C级+D级5451.15公斤,平均品位4.24克/吨。紫金矿业股份制改造时,纳入评估作价的金矿储量已为35.474吨(刨除之前已经消耗的储量2.29吨),平均品位1.95克/吨。在当时金价为70元左右的情况下,矿权评估作价高达2473.19万元。之后,紫金山储量增加主要在于紫金矿业公司选矿技术突破,将工业指标之外的废矿、废石纳入处理、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边界品位从原来的1克/吨将低到现在的0.15克/吨,使原来认为不可利用的废石转化为资源;同时通过收购外围矿权和大量补充勘探投资,新增资源。 紫金矿业改制时,紫金山铜矿并非紫金矿业资产;铜矿由改制后的紫金矿业公司受让,全部价款均由股份公司承担。
三、紫金矿业改制时的资产作价符合市场法则 改制时,紫金矿业公司面向社会邀请法人投资者认购股份。大部分投资者当时认为公司作价高,前景不明,不愿入股;之后才引入外来投资者,完成全部股份认购。紫金矿业的改制资产作价得到了市场检验,符合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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