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福建省钨品出口环比下降44.7%
福州海关的统计数据表明,受国家取消钨酸等钨品出口退税,并降低钨丝及其他钨制品出口退税率影响,7月份福建省涉及退税调整的钨酸、钨丝、其他钨制品、其他钨的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出口大降,比6月份环比分别下降14.7%、72.3% 、80.8%和94.1%。
不涉及退税调整的出口钨产品中,氧化钨、碳化钨依然保持增长,增幅分别为3.7倍和53.3%,仲钨酸铵下降46.4%。7月福建省钨品整体出口815.4吨,环比大幅下降44.7%;价值2161.9亿美元,下降44.2%。
7月,福建省对日本钨品出口增长较快,共出口381.7吨,增长77.8%;对美国、欧盟和韩国出口则下降,分别出口215.2吨、75.5吨、75.1吨,分别下降30.7%、76.3%和86.4%,对上述4个市场出口合计占福建省钨品出口总量的91.7%。
除外商投资企业外,各类企业出口均大幅下降。7月,福建省国有企业出口钨品552.1吨,下降53%,占福建省钨品出口总量的67.7%;外商投资企业出口141.2吨,增长2.9%,占17.3%;民营企业出口122.1吨,下降24.9%,占15%。
福州海关人士指出,钨行业是近年来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行业之一,国家继2005年、2006年3次调整钨出口退税政策后,2007年7月1日起再次取消钨酸等大部分钨品的出口退税,并降低钨丝和其他钨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为5%。数据显示,国家对钨品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已对钨品出口产生了直接的抑制作用,7月份福建省钨品出口环比大幅下降44.2%,比上半年福建省钨品月度平均出口量下降19.6%。
但在钨品出口秩序不断改善的同时,仍应关注钨产品结构不合理问题,7月份福建省出口钨品中,钨中间产品依然占总出口量的94.8%,福建省钨品出口产品亟待优化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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